安康市运管处规范运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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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7-03-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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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防止运政执法工作中的公路“三乱”现象,维护运政系统良好的执法形象,近日,安康市运管处就规范文明执法行为对全市运政执法人员提出要求:

    一是要求各级运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要做到认定违章事实清楚、采集证据充分有效、处罚程序规范合法、处罚依据准确适用、执法文书和罚款票据填写规范正确。二是各级运管机关不得对执法人员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三是要坚决杜绝逢车必查、逢车必罚和违规双向拦车的行为。检查重点应当放在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上路检查应当在公路路口。不得因检查车辆引发交通堵塞。对国家规定不准检查的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随意拦截检查。对运输蔬菜瓜果等鲜活产品的车辆,不得随意拦截、检查和扣车、罚款,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四是要坚持公平、公正执法,对外地车辆不得歧视、刁难。对违章车辆当场纠正或处罚后要立即放行。处理违章原则上以教育为主。对存在安全隐患需要暂扣的客运车辆,必须做好乘客的疏散工作。五是对因不按规定执法而造成经营者投诉、媒体曝光及行政败诉的案件,要追究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孙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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