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道路运输车辆GPS监控系统安装工作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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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6-11-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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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1日,宝鸡市交通局召开了全市全面推行道路运输车辆安装GPS监控系统启动动员大会,参加会议的有各县交通局长、运管所长、各运输企业、危货企业经理等。会议还邀请了市安检局、市交警支队、市技术监督局、市纠风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财政局的领导参加,会上市交通局罗克让副局长以及市运管处陈奋祥处长等领导作了讲话。 

    会议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对全市道路运输车辆GPS监控系统的安装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要充分认识车辆GPS监控系统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各县(区)、各单位会后要及时召开各级管理人员、全体参营业主、驾驶员会议,传达会议精神,认真学习省、市文件和领导讲话,充分认识运输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的重要性的必要性,以积极的态度做好安装配合工作。

    二是严密组织,分工负责,按时完成建设和安装任务。

    按照省交通厅关于实行省、市、运输企业三级监控系统建设要求,市局决定由市运管处负责组建宝鸡市道路运输车辆GPS信息监控指挥中心,并全面负责宝鸡市监控系统的各项管理工作,市级信息平台由市交通兴业公司负责建设,并向各运输企业提供服务。本次动员大会结束后,由市运管处牵头,及时组织各运输企业、兴业公司进行三级、四级平台设备、软件和车辆终端设备的安装工作。运输企业的三级、四级平台必须在今年11月中旬全部建成,并完成平台测试和监控岗位工作人员确定、技术培训工作。危货车辆、跨县以上班线客运车辆作为第一批必须在12月底前安装完毕,从2007年元月开始正式运行。市运管处、市兴业公司迅速成立专项工作机构,配备充足的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主动与企业联系和沟通,多听取运输企业意见和建议,根据营运车辆运行特点,合理安排安装时间,必要时要上门安装,全力为企业做好服务,最大程度方便运输企业。各运输企业成立相应工作部门,明确主管领导,落实管理人员和监控人员,从人力、物力、财力方面予以倾斜。要做好所属车辆动员工作,完善车辆资料,服从安排,按规定范围和时间完成本企业车辆的安装任务对应安装企业的执行情况由市运管处纳入年度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对未按期完成安装任务的企业,除市局通报批评外,停止营运证件年审年检,同时作为客运企业车辆更新和运力投入许可事项的硬件标准进行考察。对拒不安装或制造矛盾影响整体安装进度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处理。

    三是建章立制,充分发挥车载GPS监控系统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作用。

    会议要求市运管处要及时制定宝鸡市道路运输车辆GPS信息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要对各级平台监控人员工作及培训、设备管理、平台值班、监控内容、数据采集及报送、运输企业监控车辆违章处理、信息服务、监督处罚、监控信息报送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并予以逐步完善,确保各单位严格执行。

    市兴业公司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系统服务、维护保障制度,要做到24小时为运输企业服务,及时处理系统运行中发生的各类问题,同时规范收费行为。

    各运输企业要制定本企业三级、四级平台、车辆终端设备管理和维护制度,并根据《交安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本企业规章制度,制定本企业车辆GPS监控违规违章信息处理办法,对违反制度的从业人员要从严处理,直至解聘。制定本企业监控人员管理办法,坚持24小时轮班监控,对违反规定工作人员且屡教不改者调离监控岗位,确保使安全生产得到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延伸安全生产过程,切实做到消除隐患、减少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促进企业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车辆GPS监控设备拥有广泛的功能,除安全生产监控外,它所具有的防盗、反劫、调度、管理和救援功能,应全面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得到充分发挥,促使企业向现代智能运输的方向发展。

    在市局统一安排的基础上,市运管处陈奋祥处长对本次安装工作也提出了几点具体要求。一是各运输企业要做好造册登记工作,对本公司凡涉及安装的车辆要逐一造册,排定安装时间,11月10日前报辖区运管所,由各运管所审核,11月15日前报市监控中心;二是要求兴业公司要组织精干的技术人员,实行24小时工作制,在11月10日之前做好各三级平台的安装和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同时按照市处的安排做好车辆终端的安装工作;三是从明年元月1日起凡更新、新增的客运车辆必须安装完GPS终端设备后才能投入营运,否则将不予审批。

    [来源:宝鸡市运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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