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汉中市运管处召开全市运管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11月1日全省治理公路“三乱”专项工作会议精神,提出3项措施,确保在运政管理中无“三乱”现象发生。
会上,首先传达了监察厅厅长龚汉江在全省治理公路“三乱”专项工作会议上讲话,再次重申了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对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行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陕纪发〔1999〕7号),并要求各县区运管所在运政执法过程中,一是要严格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规范执法行为,文明执法;二是切实抓好源头管理,改进工作方法,做好运输站场、企业、经营者源头稽查纠违工作;三是若工作需要确需上路稽查的,必须征得上级有关部门同意,严格按照省运管局的稽查规范进行。
[作者:廖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