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客运司机袁升平手握刚领取的400多元燃油补贴金,高兴得合不拢嘴。
从6月29日开始,该县桉照《陕西省成品油价形成体制改革实施纲要》和咸阳市交通局《关于做好成品油价格体制改革后道路旅客运输补助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全县所有合法经营的营业性出租汽车和农村班线客运给予油价补贴,补贴按照“用则补,不用不补,先用后补,按季补给”的原则分两次发放。补助标准为:第一次补助标准:出租车284.68元/车,客车416元/车;第二次出租车821.97元/车,客车834元/车。经营者只要带《道路运输证》、身份证、客运班车路线标志牌和运管发票原件就可以领取补助金。
作者: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