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5月10日起,宝鸡市出租汽车新的运价标准开始实施,通过近日的观察和走访,广大乘客反映平稳,对本次运价调整表示理解和支持。
这次出租汽车运价调整的范围是宝鸡市金台、渭滨两区的在营出租汽车,运价调整的具体内容为:
(1)基价公里由3.5公里调整为3公里,基价金额维持5元不变;
(2)单程租车回程公里由7公里调整为8公里,超过8公里以上部分每公里加收50%的公里租价;
(3)超基价车公里租价每公里上调0.2元,标准型为1600cc≤排气量≤1800cc(普桑、捷达、富康、奇瑞等)由1.4元调为1.6元,普通型为排气量<1600cc(夏利、羚羊、奥拓、福莱尔等)由1.2元调为1.4元;
(4)增加夜间收费,每日0时至6时超基价车公里租价增加0.3元;
(5)取消途经金陵河宝商大桥向乘客收取的1元过桥费。
新运价标准的实施是对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运价水平的一种合理调整,总体水平上调幅度不大。以乘坐桑塔纳等标准型车为例,单程乘车4公里,运价调整前需要支出费用5.7元,调整后需支出费用6.6元,对乘客乘坐出租汽车影响不是很大。因此,广大乘客表示理解和支持。近期,因运价引起的投诉和纠纷大幅下降。
(董邦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