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西安、延安、宝鸡、汉中4市连续发生4起重大交通事故:2007年3月1日17时左右,在108国道周城段距周至县城60公里处,一辆大卡车翻入路边30米深的沟中,造成驾驶室内3人全部当场死亡的重大事故;2007年3月3日12时10分左右,延安市延川县贺家湾乡刘常雄驾驶延安市公路局一辆牌号为陕J-16630松花江牌微型车(核载7人,实载9人),由北向南行至210国道包西线539KM+560M处(宝塔区甘谷驿镇唐平村),与相对行驶的牌号为陕J-22550东风牌中型普通客车(核载19人,实载2人)相撞,造成陕J-16630车上3人当场死亡、6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2007年3月4日7时20分左右,四川省绵阳市富临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高客分公司一辆牌号为川B-06602大巴车(核载30人,实载30人),由四川开往上海途中,行至212省道宝鸡市凤县黄牛铺镇包里村路段时,翻入路右侧30米深沟内,造成9人当场死亡、2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1人重伤、8人轻伤的特大交通事故;2007年3月5日凌晨5时40分左右,宝鸡市秦龙运输公司一辆牌号为陕C-10301客运车(核载29人,实载29人),由四川省南江县开往陕西省西安市,行至316国道221KM+900M处(汉中市留坝县马道街桥头),坠入4米深河沟中,造成2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3人重伤(暂无生命危险)、14人轻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进入春运以来,我省接连发生多起重大安全事故,不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而且给我们春运乃至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为此,省交通厅曹森厅长做出明确指示,按照厅长指示精神,省局紧急要求:一是全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各运输企业、客运站(场)要以这几起事故为教训,提高警惕,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要研究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制定 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要尽快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查找薄弱环节;要坚决纠正重形式、轻管理、走过场等不良工作作风,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地贯彻落实好,切实做好当前春运安全生产工作,克服前紧后松的麻痹思想。二是今后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从讲安全就是讲政治的高度继续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要切实加强站场源头管理,组织人员深入一线,对辖区所有客运站(场)、客运车辆逐一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要严格营运车辆报班制度和出站登记制度,严禁超员、带病运行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出站,对车辆技术状况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停运;要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站务管理人员、道路运输企业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要严肃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及农用车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各市(区)要逐级负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细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逐人、逐事、逐项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各单位要按照“关口前移”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责任,从重从快处罚,决不姑息,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四是各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工作,务必做到机构、人员、责任三落实;要采取有力措施,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将事故信息上报省局,不得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的现象;今后,省局将定期对各市(区)事故信息报送工作予以通报,通报情况将与各市(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成绩挂钩。(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