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省物价局在西安陇海大酒店召开了“陕西省汽车客运站旅客站务费收费标准方案听证会”,组织对省交通厅运管局提出的“陕西省汽车客运站站务费收费标准的方案”进行公开听证。会议由省物价局经营性收费处郭健处长主持。厅运管局吕东昌局长、马志东副局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代表出席会议。有关汽车站、客运公司、专家、教授、工人、农民、学生以及人大、政协代表出席了会议。有关新闻媒体进行了采访。
副局长马志东代表运管局对“陕西省汽车客运站旅客站务费调整方案”进行了说明,并受全省汽车客运站企业的委托,就陕西汽车客运站旅客站务费的调整提出申请。他对这次收费标准调整的主要内容、具体方案、调整依据理由及保障措施,一一进行了详尽的说明。
方案认为,随着我省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和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速度的加快,公路客运得到了迅速发展,人们对公路客运业“安全、舒适、方便、快捷”的服务有了更高的需求。近年来,我省交通主管部门和客运企业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对部分汽车客运站进行了改(扩)建和新建,改善了汽车客运站的服务设施,运输能力和服务水平都有了很大提高,为旅客提供了安全、舒适的候车环境。这次调整更有利于客运站设施的改善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兼顾客运站合理利益和旅客的承受能力,体现优质优价原则,拉开不同客运站之间的质量差价,鼓励企业更新设施提高服务质量,为旅客创造良好舒适的候车环境。
调整内容,一是改变过去由全省统一核定旅客站务费标准的规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客运站等级确定收费等级,实行省、市(区)两级审批。按照听证会通过的收费标准,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物价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一级站旅客站务费的审批,成熟一个核批一个。市(区)级交通主管部门和物价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及二级以下客运站旅客站务费的审批,成熟一个核批一个。二是将我省的一、二级客运站收费标准分别分为三类,适当调整收费标准,同时取消空调费。一级客运站收费标准分三类:一类为每票次1.50 元;二类为每票次1.00元;三类为每票次 0.50元。二级客运站收费标准分三类:一类收费标准为每票次0.50 元;二类收费标准为每票次0.30元;三类收费标准为每票次 0.20元。三级以下客运站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每票次0.20元。
与会代表就《方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发言,基本同意收费标准的调整。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设性地意见。
与会代表进行了公开表决,原则上通过了调整方案,并形成了会议纪要。
[省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