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运管局要求全省各级运管机构 <br>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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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6-11-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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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我省强化治超工作的有力开展,进一步加强超限超载车辆的源头管理,营造良好的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环境。日前,厅运管局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告》要求及全省交通系统治超工作会议精神,向各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强化治超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市(区)运管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落实专人和经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具体负责本地区道路运输行业强化治超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一是要加强对货运企业、货物集散地、货运场站和货源地的监管。组织人员进驻矿区和货运站场,对货物装载源头进行监管,在货运站场出口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堵截。

    二是要加强对货物运输市场准入的管理。对目前仍然“大吨小标”以及其它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不得发放道路运输证件,杜绝非法车辆进入运输市场。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货运企业和营运驾驶员的信誉档案管理。建立治超“黑名单”制度。要联合辖区内超限检查站严格执行超限超载车辆及驾驶员的违法登记和信息抄报制度,并向社会发布公告。

    四是集中开展对货运场站、货物集散地、公路沿途小煤场、以各种名义建立的货物分装场和私自改装车辆的黑修理点进行分类调查摸底并进行整治。

    五是针对可能发生的运力紧张等突发性事件,做好充分准备,建立灵活的应急机制。同时要建立24值班制度,确保治超工作上下联动。
六是进一步加大强化治超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互联网等载体,大力宣传与治理超限超载有关的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在道路运输企业、站场、营运驾驶员中做到人人皆知。

    目前,各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已进一步加强治超领导机构,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职责,加大力度,从强化源头管理入手,确保道路运输行业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扎实有效。

    [来源: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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