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维修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系列报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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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6-10-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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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 规范维修市场经营秩序,省局下发了陕交运发[2006]46号文件,布署对全省维修市场开展治理整顿工作。近日,省局对全省维修市场治理整顿工作进行了抽查。

    9月19日,省局主管副局长张兴东、维修科副科长张爱菊一行四人与 西安市维修处对西安市的两家维修企业进行了暗访,暗访中未发现违规经营行为,且证照齐全、服务态度较好。

    接省局46号文件后,市维修处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传达学习了7号令有关法律、法规,给维修企业传达了这次整治的重点是解决汽车维修市场存在的无证经营、占道经营、维修质量低劣、使用假冒伪劣配件、乱收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出动700人次对500多家维修企业进行检查,对32户达不到规定开业条件的业户限期整改,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企业自我完善,不断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9月20日、21日省局维修科配合宝鸡市运管处,对宝鸡市及周边县的维修市场进行检查。对宝鸡市内、陈仓区、凤翔县、岐山县主要针对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检查。通过抽查,一、二类企业均未发现违法经营行为情况,大多数三类维修业户能按规定在明显处悬挂证照、工时定额及收费标准等标识。从抽查结果看,凤翔县的工作抓的较紧,所里成立了领导小组对全县维修市场进行整顿并组织企业学习7号令及《汽车维修开业条件》等条例。通过为期80余天的整治,取缔了两家维修企业;县运管所和二维企业签订行为保证书,若收到车主举报要严肃处理(如在保修期内发生二次以上重大维修事故即取消二维资格等一系列措施),并已形成文件;建立了车辆技术管理档案。

    存在的问题有:在对三类企业的抽查中,发现有一家企业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一栏写为:“综合”,发证不规范,这是发证机关的严重失职。

    9月22日,在对咸阳市维修企业的抽查中发现:年初安排的二次大型联合整顿,但效果不明显,一、二类维修企业相对比较正规;三类企业问题较多。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工时定额及收费标准未上墙;配件价格差异大。

    通过检查走访,使大部分经营业户了解了国家对机动车维修管理的有关规定,也使基层工作人员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监管有了更详细的了解。由于政府部门之间的工作误差,导致了没有机动车维修许可证却有工商部门批的经营执照的现象。

    [来源:局维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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