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赴奥运赛事城市客车实行实名制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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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8-07-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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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厅做好奥运道路运输防恐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我省运管系统加强了对重点线路、重点站场、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即日起,从陕西乘坐长途客车前往北京和青岛等奥运赛事城市的旅客须持本人身份证购票上车。

    为此,厅运管局要求:一是发往北京和青岛等奥运赛事城市的始发汽车客运站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和实名制售票,旅客须持本人身份证购票上车。汽车站必须配置行包安全检测仪并正常使用,必要时要对旅客行包进行开包检查,并使用金属探测仪等设备对旅客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上车。二是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有效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西安、榆林和延安等市运管机构要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重点做好发往北京和青岛等奥运赛事城市客运车辆的安全监管工作,营运客车必须安装GPS车载终端,确保运输安全。三是发往北京和青岛等奥运赛事城市的参营运输企业必须对司乘人员进行严格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行车、交通法规、文明用语、“三品”识别、应急处理等常识)。

    目前,我省发往北京等奥运赛事城市的营运客车共29辆,其中发往北京15辆(西安始发3辆、榆林始发4辆、靖边始发4辆、绥德始发2辆、延安始发2辆),西安发往青岛4辆,发往上海9辆(西安始发3辆、汉中始发2辆、安康始发2辆、渭南始发2辆),西安发往天津1辆。

    自4月4日起至今,省西安汽车站、三府湾汽车站、延安汽车东站、榆林汽车站、靖边汽车站、绥德汽车站、安康汽车站已陆续开始执行实名制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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