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运管体制改革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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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8-1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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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体制  新变化  新发展
­­                      ——汉中市运管体制改革工作纪实
 
张建飞  余建平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务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道路运输管理系统要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提高行政效能,把促进交通运输又好又快发展作为运管工作奋斗目标。实现奋斗目标,关键在提高运管队伍素质,突破口在改革实践创新。2004年以来,汉中采取有力措施对全市运管机构实施人、财、物市级统一管理体制改革,经过4年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除旧布新理顺管理体制
 
    改革前的很长一个时期,汉中市、县区运输管理机构一直沿用“市县分级负责”的传统管理体制。但随着市场经济的成熟和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原体制的弊端也日益显露出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运管机构职能的发挥。突出表现在市、县两级机构无人事权属关系,导致县区运管机构进人失控,队伍庞大,更严重的是有些地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也进入了运管队伍,人员素质低下,服务意识淡化,执法不规范等问题时有发生。同时,由于条块分割,地方利益关系交织,行业执法易受多种因素左右,办案难、处罚难,直接影响、损害了运政执法的公正性、权威性。个别地方还出现多头管理、内部扯皮,工作效能不高。2004年底全市运管队伍总人数达704人,其中在职619人,将近半数的县区运管机构不同程度存在人员超编问题,每年收取的运管费按比例上解后,可支配经费按人头计算,远远低于其他省市同行业水平。面对经费不足的困扰,一些县把很大一部分精力用于收费养人。2004年,结合贯彻国家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陕西省政府关于公路运输管理费收支体制改革的意见,汉中市交通局、运管处在认真调研、分析全市运管机构现状后认为,要想消除体制弊端,就必须理顺市县两级运管机构的人、财、物管理关系,实行市级统一管理。其中,人事管理是关键,如果人事编制市上管不住,运管费市级统管也只能是一句空话。

    为此,该市确定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实行运管费市级统收统支集中管理,降低管理成本;实行人事编制市级统一管理,严进宽出,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实行机构市级统管,确保精简高效,依法行政,促进运管事业健康发展。

    具体做法:

    一是政府和主管局认识一致,各级领导大力支持并做好运管体制改革工作。为搞好此项改革,市交通局专门召开会议进行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了共识,局长杜相如明确要求,根据省政府和省交通厅有关精神,结合汉中实际,要改就一步到位,必须从人、财、物上实行市级统管。围绕这个目标,市交通局和运管处积极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并取得了市委、政府对运管体制改革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2004年4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做出了实施运管体制改革的决定,并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交通、人事、编制、财政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领导机构。市政府随即研究出台了全市运管机构体制改革《方案》、《实施细则》,召开动员大会,明确了市、县区政府工作职责和组织纪律,正式拉开了改革帷幕。交通、人事、运管部门成立了相应的专门工作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快了改革进程。

    二是按省市要求,将各县区运管费收入纳入市级统收统支集中管理。市政府明确,县区运管机构实行市级统管后,其全民所有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性质不变。从2004年7月1日起,各县区征收的运管费、罚没款及其它收入,均全额上缴市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运管费的收取由市运管处和各县区按原分工,依照财政部、交通部和省财政厅、省交通厅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进行征收。各级运管机构的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改由市财政按照部门综合预算编制规划,以市编委重新统一核定的编制人数,按各县区上划当年标准,年初一次核定,超支不补,节余留用。其它专项经费,由各县区运管所向市运管处申报,再由市运管处报市交通局、财政局研究决定后,由市财政下达专项预算,专项划拨,保证了运管经费主要用于行业管理及行业服务支出。各县区运管所使用的票据也同步纳入市收费资金管理处统一管理。

    三是严格掌握政策界限,搞好人事编制的统一管理。根据省政府《关于陕西省公路运输管理费收支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批复》和市政府改革文件要求,对各县区运管机构的人员认真进行了清理、复核,明确了上划人员接收确认的时限政策,除运管机构已正式接收的在岗军转干部、复退军人、国民教育大学毕业生组织分配及组织任用的领导干部等政策性安置人员外,违规调入人员一律不予上划,按“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有关县区负责安置。市政府严令规定,全市统管工作完成后,按照核定的人员编制,经审查确需补充人员的,坚持“凡进必考”原则,由市交通主管部门会同人事、编制部门审核,实行公开招聘。成绩合格者,由市交通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签发录用通知书。在县区人事、机构上划接收的具体操作上,由于各县区情况复杂,政府确定了本着“实事求是、先易后难,成熟一个、接收一个”的原则,扎实推进。到2005年底,先后分四批完成十个县区运管机构的上划接收。南郑县因违规进人问题突出,所收运管费入不敷出,暂时没有完成移交,但各项基础性工作已就绪,待条件成熟后择机接收。
  
二、统筹兼顾处理好三个关系
 
    为深化体制改革,汉中市运管处在工作中始终注意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

    1、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

    运管机构实行市级统管,旨在消除原市县块块管理存在的政多出门、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等种种弊端,目的在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因此,改革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支持,坚持改革、发展两不误,两促进,进一步明晰和落实市县运管机构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管服务职责。坚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建立符合县域、区域实际的科学的道路运输市场进入与退出机制、运力及站场布局机制、企业组织机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手段,促进道路运输健康快速。

    2、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

    道路运输管理,应当以维护、实现和发展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以建设服务型、科学化、高效率的管理体制为目标。因此,改革管理体制,提高行政效能,就必须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管理者就是服务者的全新观念,将服务精神作为运输管理的灵魂,贯穿于实际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把管理对象转变为服务主体,使管理过程成为服务过程。按照便民、效率原则,加快职能转变,彻底改变重管理、轻服务,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教育,重权利、轻责任的局面。

    3、处理好市县机构统管与各负其责的关系。

    运管机构实行市级统管,体制发生了变化,市运管处对各县运管所由原来的单纯业务指导关系变成了机构、人事的上下领导关系。有相当一部分人或多或少地产生了这样那样的一些想法,汉中运管处主要从三个方面统一认识,消除一切不良思想倾向。一是牢固树立全市道路运输一盘棋思想。坚决打破任何形式的县区封锁和地方保护,彻底改变自定政策、各行其是、各自为阵、各谋其利的不良局面。全市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做到政策一致、整齐划一,纪律严明、政令畅通,逐步形成“一个窗口对外”的服务体系。二是坚持“统一管理,相对分离”的原则。即:从外部和全局讲,市处对全市道路运输工作和运管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从内部则对市、县业务职能进行相对程度的分离,以保证国家《道条》有关规定在县一级得到正确贯彻落实。各县运管所既是市处的基层机构,同时又是相对独立的业务机构,工作责任不但没有丝毫削弱,反而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是认真贯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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