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统一城乡客运车辆标志标识
来源:宝鸡市运管处
发表日期:2009-05-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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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城乡客运车辆车身标识标志

   近日,宝鸡市运管处和市交警支队联合下发文件,对全市城乡客运车辆标志标识进行统一规范。文件规定,今后新增城乡客运车辆将统一喷涂“城乡客运”标志标识,15座以上在用车辆的车体颜色和标志标识逐步进行规范统一;15座以下车辆车体颜色统一为白色。今后不再新增10座以下客车从事客运班线经营。城乡客运车辆标志标识为:车身前方印“城乡客运”标识,上方印线路始发地、途经地和终到地名。车身两侧印企业标志和准载人数、监督电话,车顶两侧印“安全行驶、严禁超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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