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能力实地评估工作全面开展
来源:局驾培处
发表日期:2009-06-05 00:00:00
点击量:4473
    为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质量监管,规范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经营活动和考试管理工作,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联合对全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能力进行评估,并于4月20日下发了《关于对全省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培训能力评估的通知》,针对此次评估工作共同组成专家评估小组,评估小组成员由管理部门、驾校、高校相关专家组成,评估工作共分准备阶段、实地评估阶段、出具评估结果阶段。按照《通知》要求经过一个多月的准备,自2009年6月9日起,共分两个小组分别对全省289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进行实地评估。实地评估时将运用科技手段对各培训机构的教练车、教练员、教学设备、教练场地及道路进行实地的核查和勘测。
    实地评估工作结束后,评估组按照行业标准等相关规定对培训机构设施设备、人员、车辆、教练场地的核查和勘测结果出具评估结果,对培训机构现有培训能力的核定及发展前景作进一步规划。该培训能力将作为各市(区)车管所受理考试,各市(区)运管处签注培训记录的重要依据。对于在评估中存在达不到开业标准、教学培训管理混乱等问题的培训机构,暂停受理报考申请,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达到标准的,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和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验收批准。对整改后培训资格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培训资格。今后,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将建立驾培行业联动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不定期开展驾校评估工作,建立工作台帐,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及组织督导检查,定期向社会公布各驾校每期培训和报考人数上限。
    全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能力评估工作的开展,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驾培市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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