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起我省公路客运免票半票标准有新规
来源:局综合规划处
发表日期:2009-09-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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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我省自2009年9月20日起,儿童乘坐公路客运汽车免票半票身高标准由1.1米调高至1.2米。成人及身高超过1.5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全票。原则上一名成人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1.2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旅客携带免票儿童在购票时应提前说明。身高1.2—1.5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儿童票,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乘车分别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购买优待票。儿童票和优待票按照具体执行票价的5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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