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运管处在收到厅运管局《关于通报2009年12月至2010年4月全省超限超载“黑名单”车辆的通知》后,立即对所列铜川籍陕B-13519、陕B-13213号货运车辆的违规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按照《陕西省交通厅关于落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黑名单”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其予以严肃处理。
对陕B-13519、陕B-13213车辆违反治超规定的行为,责令车属企业铜川市亚虎汽车工贸有限公司写出书面检查,并将违规行为记入企业质量信誉档案,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决定暂扣两车营运手续一个月,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参加治超政策法规学习班,写出书面检查,并按照《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计分分值标准第二条4款、6款,分别在两名驾驶员的资格证上各计10分的处理。处理结果按规定录入车辆管理档案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档案信息系统。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