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运管局责成汉中市道路运输部门严处“7.20”曝光事件</P><P>
来源:局办公室
发表日期:2010-07-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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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7月20日,勉县至西安高速客运班线,车号为陕F—12989 驾驶员李甲新在执行驾驶任务时,长时间玩手机,造成极大安全隐患,被陕西电视台当日的《第一新闻》栏目曝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厅运管局接到舆情监测报告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汉中市运管处对此曝光事件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必须予以严肃处理,并以此为戒,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整改活动。汉中市运管处、汉中西汉高速客运公司按照省局要求随即开展调查工作,经调查,省电视台曝光内容属实,依据公司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是对驾驶员李甲新予以辞退处理,并罚款2000元;乘务员李婷予以辞退,并罚款1000元。二是责成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迅速召开安全会议,查找安全管理中的漏洞,组织全体驾驶员重温公司《客运安全管理制度》、《驾驶员操作规程》,举一反三,严肃纪律,并对其罚款1000元。三是责成公司分管经营副总经理,立即召开各行车组、乘务组会议,通报本次事件,进一步组织学习公司《运行管理制度》,重点重申车辆运行中乘务员监督驾驶员禁止接打电话的规定,共同做好行车安全。并对其罚款1000元;四是对负有日常监管、教育责任的公司安技部部长、经营部部长各罚款500元。对负有日常管理责任的勉县行车组组长、乘务组组长各罚款500元。与此同时,汉中西汉高速客运公司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和漏洞,对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回头望,教育全体驾乘人员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折不扣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和规范,坚决杜绝此次事件的发生。汉中市运管处按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吊销该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厅运管局及时下发《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关于加强营运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运输企业、汽车站场要以这起事件为教训,认真剖析原因,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营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开展驾驶员遵章守纪、安全操作教育培训,进一步深化、细化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杜绝各类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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