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运管局就加强源头治超目标责任考核提出要求
来源:局治超办
发表日期:2010-11-29 00:00:00
点击量:11346

    实行目标责任考核,是强化道路货运源头治超行业指导,推动源头治超工作的重要手段。为了落实运管系统源头治超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日前省厅运管局就切实加强行业源头治超目标责任考核下发《通知》指出,厅运管局将按照年初与各市(区)处签订的年度源头治超目标责任书,并结合源头治超工作实际和重点工作,以及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和通报整改工作情况,依据《年度考核评分标准》,对各市(区)处年度道路货运源头治超工作进行严格的考核。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好的及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实行补助经费扣减和问责。考核结果还将纳入局年度综合目标考评,实行“一票否决”。通知还要求,各级运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源头治超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要层层签订源头治超目标任务书,不断加强源头治超工作的日常检查和季度、年度考核工作,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

Copyright © 2019 陕西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地址:西安市药王洞18号 邮编:710003 电话:029-87325981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