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略阳县政府根据县运管所的建议,下发了《关于规范和加强城乡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和责任。
略阳运管所通过前期深入一线调研,针对全县道路客运安全管理不同程度的存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车辆通行秩序和市场秩序管控混乱、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客运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向县政府提交了《关于加强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报告》。建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对客运安全进行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乡镇、学校、交警中队、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
略阳县政府对报告给予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并出台了《关于规范和加强城乡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各乡镇、学校所在地政府主要领导要履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负责辖区内广大群众、学生运输安全。完善乡镇干部、交警中队,公安派出所、中小学领导分工包村包校制度。学校要把寄宿学生回家往返乘车作为重点,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公安交警部门加大路面巡查,加大对超员、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交通公路部门加大道路基层设施的检查和维护,运管部门严查重处非法营运“黑车”。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