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商洛市运管处针对高速公路运营客车专门下发安全行驶通知,对高速公路运营客车提出要求:一是各县区运管部门及客运企业要统一思想认识,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高速公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提高驾乘人员的安全行车意识;二是强化源头管理,对进出站客运车辆严格按照站务管理规定执行进出站登记等制度;三是严格按照许可线路、途径地、站点、班次运营,严禁串线等不规范行为;四是及时向乘客公布车辆的全程营运信息,播放道路客运安全告知事项;五是遵守高速公路通行规则,严禁随意停车,严禁在中途、匝道、路口、收费站周边上下旅客,严禁占压分道线,严禁超速,做到安全行驶,文明行车;六是对加班、加点客车客运站要重点逐车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不安全事故,不按运营规定的事件发生。
对于不向旅客告知车辆运营状况,不及时播放安全告知和不按规定运营被新闻媒体、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群众举报问题的车辆,商洛市运管处将予以严查重处并全市通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