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前期调研、召开拟调价听证会、价格调整方案等多个环节后,从6月1日起,咸阳市将执行新的城区出租车运价标准,排气量1.8L及以下车型,将现行的起步4公里4.80元调整为起步3公里6元,1.2元/公里调整为1.50元/公里,排气量1.8L以上车型,由现行的起步4公里8.80元调整为起步3公里9元,2.20元/公里调整为2.40元/公里。
此次调整方案还将现行的10公里开始计空贴费调整为8公里开始计空贴费,空贴费比例为公里运价的50%,往返乘车的,不得收取回空补贴费。将夜间计费时间调整为每日23:00至次日6:00,夜间计费起步价1.8L以下的由6元调为7元,夜间每公里运价调整为1.80元。将1.8L以上车型计费起步价由9元调为10元,每公里运价调整为2.70元。对于等时计费,应乘客请求等候的,每5分钟折1公里运价计费。
计价器显示每0.5公里跳表一次,费用结算保留至元,元以下按四舍五入计算。本次调价后,将取消出租车加收的燃料附加费。
为应对燃油燃气市场价格变化给出租车经营带来的影响,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关于建立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的要求,咸阳市今后出租车价格在调整间隙,可根据燃油燃气价格涨跌情况,采取加收或取消燃料附加费的办法来调剂,加收的燃料附加费下次调价时予以消化取消。具体由咸阳市交通部门提出建议,咸阳市物价部门制定方案报咸阳市政府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