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联合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总体部署和要求,近日,岐山县运管所结合岐山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及时成立了由所长任组长,主管客运的副所长任副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专项活动有始有终,达到预期的效果。专项活动要求:一是全体执法人员一定要认清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压力和严峻形势,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继续将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和中层领导具体抓的工作体系,形成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的工作局面。二是进一步强化客运企业、客运站(场)的主体责任,督促客运站(场)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认真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明确岗位责任,强化人员业务培训,规范危险品查堵、车辆安全例检、出站检查等工作程序;要求客运企业对所属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重点严查车辆技术性能和驾驶人的准入资质,包车牌证的使用,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和使用等情况,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要依法停运整改,对未按规定使用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一律停止营运。三是加强检查、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时段治理,紧紧围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总要求,狠抓道路客运安全监管不放松,重点加强“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定阶段性活动方案和事故预防措施,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加大对非法营运、拉客甩客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严罚一起。进一步深化“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行动,确保运营环境规范有序,不断提高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管理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