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安全生产校车排查的通知精神,近日,白水县运管所决定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已达报废年限的校车,依法机动车驾驶人和车辆所有人进行处罚。同时对未取得校车标牌违法运营的车辆、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而驾驶校车的驾驶员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为保证排查整顿效果,白水县运管所充实监管力量,加强道路巡逻管控,强化对在过渡期内仍可以作为校车使用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载客汽车的管理,使学生接送车辆依法依规安全运行,确保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