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平台,建立科学完善的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考核体系,近日,宝鸡市运管处根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及评分标准》,参考《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指标》、《宝鸡市出租汽车服务规范》等指标,经过多次调研、讨论、修订完善了新的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服务质量考核评分标准。新考核标准对原企业考核评分标准六个项目的考核分值进行了适度调整,将企业考核标准细化为50个小项,评分标准细化为87具体指标。
新修订的考核标准已印发各运管所、出租汽车公司,并要求各单位及时组织学习宣贯,并将考核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好日常检查、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