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中心和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处联合下发的《关于西安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全面启动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的通知》精神,为保证驾驶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的顺利实施,7月1日起,西安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中心全面启用了培训记录电子打印工作,所有手填培训记录一律视作无效。为促进该项工作在全市驾培行业同步开展,西安市驾管中心工作人员深入7个区(县)维管站(办)及驾培机构,对培训记录电子打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并实地解决设备使用、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通过全面启用培训记录电子打印工作,将进一步落实驾驶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对培训学时的要求,不断规范教学行为,提升培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