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大荔县运管所对大荔远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大荔广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大荔振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隐患排查自查自纠情况、安全生产日常管理、从业人员教育情况、安全生产制度机制建立完善及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巡查。
巡查现场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关于运输安全工作汇报,并就各企业在下阶段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一是严格落实停车场地的要求,要求危货运输车辆必须有专门的停车场地,且应当封闭并设立明显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场内要有消防设施;二是严格从业人员的资质审核,专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应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且企业要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大荔县运管所将进一步督促危货运输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继续保持安全生产无事故的良好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