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组建“雷锋车队”
来源:宝鸡市运管处
发表日期:2014-03-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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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落实宝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3月11日,宝鸡市运管处向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发出组建“雷锋车队”的号召,广大运输企业积极响应,踊跃报名。经过报名筛选,3月20日,由全市客运行业、出租车行业分别组建的30辆“雷锋车”已经正式上路。
        “雷锋车队”活动紧紧围绕宝鸡市创建文明城市这一主题,以弘扬雷锋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在全市道路运输行业中弘扬正气、奉献爱心、传播文明。“雷锋车队”将参与爱心送考、义务献血、抗震救灾、关爱孤寡老人等活动,传递社会正能量。
        “雷锋车队”实行严格的准入标准,一般要符合以下要求:一是车辆年度无违章违纪记录;二是驾驶员遵章守纪,诚信经营,仪容整洁,服务热情;三是行车规范安全,无行车责任事故;四是不欺客、不宰客,能够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五是客运司机按照规定线路行驶,在规定站点上下客。同时,“雷锋车队”的车辆准入和淘汰将实行动态管理,对列入车队的车辆名单进行定期考核,一旦出现违规行为,将立刻淘汰出队伍,并将平时涌现出来的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优秀车辆及时纳入车队。
        新组建的“雷锋车队”将用满腔的热情和辛勤的劳动,在宝鸡创文工作中奉献爱心,在陈仓大地上演绎新时代无私奉献的雷锋精神,为宝鸡的创文工作贡献交通人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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