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运管局《关于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与维护(I/M)制度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超标排放机动车维护治理(M)站建设工作,实现排气污染超标机动车治理闭环运行和管理,进一步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工作,12月6日,榆林市运管处召开了全市机动车排放超标治理工作会。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苗庆义、市环保局机动车督查中心主任李彦斌,市运管处副处长李希林及维修科全体人员,各县区运管所分管维修工作的副所长以及全市16家M站企业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省交通运输厅、省环保厅《关于推进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与维护(I/M)制度的实施方案》,颁发了省运管局首批公示公告的全市16家M站统一标牌,并就全市M站的建设与管理等相关事项作了详细安排。
会议指出,目前榆林拥有机动车保有量约68万辆,共有24家机动车检测机构、76条环保检测线和16家维护站(M站)。榆林市环保局已于今年7月31日完成了环保监管平台的建设工作,并于12月1日已开始试用行。下一步,将要大力推进汽车维护与检测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以实现排放检验机构(I站)和维护站(M站)之间的信息数据共享和数据交互,实现车辆“检测、维修、复检”三个环节的无缝衔接,对尾气排放超标车辆实施闭环管理,确保I/M制度真正有效实施。
会议要求,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维护站(M站)必须采用专业化、规范化的排气超标治理维修模式,在维修人员、设施设备及作业规范等方面不断提升治理维修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排气超标机动车提供专业规范的治理维修服务。各县区运管所要依法加强对M站的日常监管,对违规维修侵害托修人权益、不按规定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如实填报及时上传车辆维护信息的M站,要依法给予查处。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机动车超标排放维护治理(M)站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全力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工作,确保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与维护(I/M)制度有效实施。一是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二是要大力宣传,真抓实干;三是要强化监督,确保治理;四是要建立平台,完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