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宝鸡市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落实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整改问题。8月18日至19日,宝鸡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邀请陕西省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工作组技术工程师,对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运行的过程现场指导,走访了相关I站和M站,聚焦难点、瓶颈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随后,在宝鸡市交通运输局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
会上市交通运输局介绍了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陕西省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工作组技术工程师讲解了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护制度各职能部的配合和工作规范流程,座谈交流时各部门和企业代表都谈了各自的建议和想法,形成了共识。
下一步工作中,市交通、环保和(I/M)站企业将相互配合,若环保检测不合格,I站应公布并告知车主全市(M)站名录,车主持超标排放修理告知书,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治理维修企业(M站)进行维修。治理维修企业(M站)则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省有关技术规范对汽车进行维修,维修竣工后,需通过机动车检测与维护信息管理平台及时上传维修记录和数据。托修人凭维修结算清单到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复检,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通过机动车检测与维护信息管理平台接收到车辆维修竣工信息后,才可以对车辆进行复检, 复检排放达标后方可上路行驶,真正形成机动车排放检验,超标车辆治理的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