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问题,5月9日至13日,省道路运输中心配合省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对西安、渭南、铜川、咸阳市贯彻实施汽车排气污染检测与维护(I/M)制度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4市9家汽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和9家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M站)进行了逐企检查,重点查看了贯彻执行中、省关于I/M制度相关要求落实情况,针对督导检查出来的问题,联合督导组当场给予指正,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实施I/M制度的重要意义,减少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二是各市、区(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组织协调,形成联防联控机制,构建I/M制度闭环管理。三是积极开展政策宣传,通过互联网、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开展专家解读、专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要求,保障制度顺利实施。 四是针对联合督导查出的问题要列出时间表,倒排工期,持续扎实推进。
通过本次联合督导检查,进一步推动了I/M制度闭环管理,形成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与维修治理的联管联控,建立起“检验检测-维修治理-执法督察”运行机制,真正做到“关住门、把好关”,杜绝假检测、假治理和真糊弄的行为,补齐我省交通运输行业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短板,切实扭转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被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