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新形势对驾培相关业务提出的新要求,近日,商洛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驾培维修科根据市交通运输局转发的《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轻型牵引挂车驾驶员培训基本业务条件(试行)的公告通知>》(以下简称《业务条件》)和《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通知》(以下简称《大纲》)的文件精神,对文件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学习和解读。
《业务条件》明确了驾驶证申领条件、考试内容与合格标准,轻型牵引挂车驾驶培训作为新增培训考试车型,亟需明确驾培机构开展培训业务的基本要求,填补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等标准修订前,开展C6车型培训业务条件空白,为规范驾培机构培训教学活动提供支撑,并为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受理C6车型培训备案申请等工作提供了依据。
《大纲》是指导机动车驾驶培训的重要技术性文件,作为驾驶培训机构组织实施教学的重要参考和依据,是确保培训质量、规范驾驶培训机构教学行为、强化学员安全意识养成的有效途径,是培养安全文明驾驶员的重要前提,是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的重要保障。
通过学习,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要求驾培维修科工作人员和全市驾培机构做好机动车驾驶培训与考试的制度衔接,根据有关法规和标准规定,统筹考虑现有培训管理制度体系与新要求下各培训业务条件的差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稳妥有序拓展轻型牵引挂车培训业务,紧紧围绕培养安全文明驾驶员这个核心,统筹安排,统一部署,提高教学培训资源利用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下一步,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将结合《业务条件》和《大纲》要求,把贯彻落实《业务条件》和《大纲》作为机动车驾驶培训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继续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宣传引导, 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培训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按照法定职责,完善和细化相关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将工作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