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运服中心认真落实新规定 强化车辆技术管理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发展
来源:宝鸡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发表日期:2023-06-20 1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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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社会公众和运输经营者更好理解执行交通运输部公布的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宝鸡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组织全市车辆技术管理工作人员和经营者开展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新规定宣贯活动,线上积极参加交通运输部召开的线上《规定》宣贯会、利用微信群等方式宣传,线下利用办事窗口讲解和发放纸质新规定的方式进行宣传,为新规定落地贯彻实施创造良好工作氛围。

新规定公布施行,一是全面落实“三检合一”改革要求。明确道路运输经营者到取得市场监管部门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明确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和数据共享,要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依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实施检验检测,出具统一的检验检测报告,并及时、准确、完整上传检验检测数据和报告,实现检测数据和报告联网共享。明确将货运车辆的检验检测周期和频次统一为10年内每年检测1次、10年后每半年检测1次。二是强化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性能监管。从严把好道路运输车辆入口关,明确管理部门实车核查责任,对申请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车辆的安全、节能相关参数配置以及客车类型等级评定信息进行实车核查,确保车辆达到安全等相关标准要求。明确道路运输车辆的退出要求,对于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道路运输车辆,应当注销道路运输证,切实保障在用车辆的安全性能。三是提升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服务水平。明确普货车辆异地检验检测,普货车辆可在全国范围内自主选择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明确要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时应当直接备注车辆技术等级优化技术等级评定制度。明确道路运输车辆取得网上年度审验凭证的,可免于在道路运输证上标注车辆技术等级,减轻其往返车籍地和运输驻在地办理标注手续的负担。四是近几年推行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和普货车辆异地检验、网上年审等利企便民举措以规章予以固化,进一步方便经营者,提高了办事效率。

下一步,宝鸡市运服中心将继续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提升道路运输车辆本质安全和节能水平,规范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促进我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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