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宝鸡市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落实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整改问题,近日,宝鸡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宝鸡督察局对宝鸡市机动车排放维护(M站)制度运行进行了现场核查。
督察局工作人员深入宝鸡市金朋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等企业现场检查了(M站)设施、设备及治理流程,在监管平台现场查看(I/M)站的检测和治理数据。督察局要求市交通、环保局和(I/M)站企业要相互配合,若环保检测不合格,严格执行《陕西省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闭环管理实施方案》。要主动布并告知车主全市(M)站名录,车主持超标排放修理告知书,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治理维修企业(M站)进行维修。治理维修企业(M站)则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省有关技术规范对汽车进行维修,维修竣工后,需通过机动车检测与维护信息管理平台及时上传维修记录和数据。托修人凭维修结算清单、出厂合格证等凭证,到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复检,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通过机动车检测与维护信息管理平台接收到车辆维修竣工信息后,才可以对车辆进行复检。 复检排放达标后方可上路行驶,坚决杜绝相关制度要求流于形式,真正落实“检验-维修-复检”闭环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