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宝塔路政大队姚店中队在日常巡查中,在国道210线K551+400m公路下行侧发现一拉沙车侧翻在水沟内,车号为陕E88165,路政人员现场进行了勘验,因加强员操作不当,造成车辆侧翻损坏公路指路标志牌一块,路政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路政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按照《陕西省干线公路损坏赔偿占用补偿收费标准》对该当事人进行了收赔,有效的维护了公路的路产路权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