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公路段实施“七统一” 打造路域环境综合治理亮点
来源:咸阳公路管理局
发表日期:2015-09-05 00: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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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2国道彬县南沟路段地处咸阳境内的咽喉要道,大吨位车辆,特别大型运煤车辆多,交通运输十分繁忙。该路段东侧有南河水,西侧有裂隙水,水源充足,车流量大,这些都为当地的南沟村失地农民建设加水摊点提供了条件和便利。近年来,南沟路段先后建设加水摊点40余家,每户年收入均在10万元以上,南沟村成了路人皆知的加水村。加水摊点的过度无序发展,导致车辆在该路段乱停乱放,污水污渍常年横流,损坏路基路面,并不时引发交通事故,使该路段成为省局挂号的脏、乱、差路段。当地政府和彬县公路段曾多次联合执法进行取缔,但当地群众因受利益驱使,每每死灰复燃,整治效果不佳。

    为了彻底治理该路段路域环境,彬县公路段经过充分调研,立足实际、创新思路,变堵为疏、强化引导,创造性提出“七统一”治理措施,以全市公路环境综合整治与迎国检为契机,通过深入、细致的路政法规宣传与扎实、耐心的入户走访说服,按照“七统一”标准要求,采取规范、整合、取缔的措施,分三个步骤、由易到难组织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整治效果,为全局公路环境综合治理树立了标杆、打造了亮点。

    先规范。即按照“七统一”的要求,规范加水摊点。一是统一场地规模。要求加水摊点在公路用地之外统一建设长度不少于50米、宽度不少于10米的场地。二是统一场地硬化。要求各加水摊点统一硬化加水场地,并要求场地横坡与公路横坡相一致。三是统一场地排水。统一加水摊点排水系统,要求各加水摊点有相对独立的排水系统。四是统一衔接标准。统一加水摊点与公路衔接标准,要求各加水摊点与公路平交道口衔接长度不少于15米,以保证与公路顺适衔接。五是统一隔离形式。按统一的标准要求建设隔离墙,实现加水摊点与公路的有效隔离。六是统一经营用房。各加水摊点须按照统一的经营用房规格、标准要求,规范建设经营用房,不得私自乱搭乱建,不得影响公路环境。七是统一规范管理。统一签订协议,彬县公路段与各加水摊主签定协议,明确加水摊点职责,将建成后的隔离墙、绿化带的修剪维护全部移交各加水摊点管护。

    再整合。对于跨度不超过50米且数家紧邻的加水摊点,由彬县公路段引导,依照规划,联合改建成加水带,实行统一集中经营。

    后取缔。对于不能满足规范、整合条件的加水摊点,路政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取缔。

    彬县公路段此次南沟路段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共规范、整合、建设港湾式加水摊点27家,取缔13家。通过综合整治,彻底解决了该路段脏乱差和事故多发现象,净化美化了公路环境,维护了路产路权,满足了过往车辆加水需求,有效提升了公路安全通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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