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2015年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
来源:市场监管处
发表日期:2015-09-15 00:03:35
点击量:640

榆林市2015年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灾害防治工程共3个施工合同段,项目法人榆林公路管理局组织完成了该项目施工招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合同段

投标单位

预期中标价(元)

排名

A1施工

合同段

陕西省榆林公路管理局神木公路管理段

8700000

施工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省榆林公路管理局绥德公路管理段

8690049

施工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省榆林公路管理局榆阳公路管理段

8708860

施工第三中标候选人

A2施工

合同段

陕西省榆林公路管理局定边公路管理段    

7006912

施工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省榆林公路管理局横山公路管理段

7001850

施工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省榆林公路管理局靖边公路管理段

7009223

施工第三中标候选人

Z1施工

合同段

陕西省榆林公路管理局绥德公路管理段

4099082

施工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省榆林公路管理局榆阳公路管理段

4098150

施工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省榆林公路管理局横山公路管理段

4099282

施工第三中标候选人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中标候选人主要业绩已在榆林公路信息网站上(网址http://yl.sxhighway.gov.cn/ )公示,公示期7日,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公路局市场监管处、榆林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投诉信函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单位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投诉电话:0912-3688104(中共榆林市纪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律检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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