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541汉王至洞河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结果公示
来源:市场监管处
发表日期:2017-01-20 00:42:56
点击量:1528

G541汉王至洞河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工作现已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名称公示如下(公示期7天):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标段

排名

候选人名称

预期中标价(元)

LJ-1

第一中标候选人

长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74999999.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山西路众道桥有限公司

174419474.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江西通威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74387501.00

LJ-2

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

158906291.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基泰集团路桥有限公司

158956248.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德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58975949.00

GJ

第一中标候选人

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0510792.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北京鑫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70515768.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湖南省永州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

70571036.00

LM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宜春通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52250565.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福建省金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2273841.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长沙市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52274069.00

JA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北远征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15098851.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南昌市华鑫道路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15097446.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邯郸市立通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15092693.00

JL

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利民公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065800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高速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023000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西安公路交大建设监理公司

10500000.00

 




(中标候选人承诺主要人员信息、中标候选人填报项目业绩、被否决的投标人的被否决原因及依据见附件)

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公路局或安康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室提出。

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

附件:(中标候选人承诺主要人员信息、中标候选人填报项目业绩、被否决的投标人的被否决原因及依据

招 标 人: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部门:陕西省公路局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9-88408512    0915-3200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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