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各公路管理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
根据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管理规定,经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现对全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进行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复审标准
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复审执行陕西省公路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准入条件(暂行)的通知》(陕公路发[2012]272号)。
二、复审程序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在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单位其复审资料首先交由各市交通运输局初审,各市交通运输局审签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省公路局市场监管处,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单位其复审资料交至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初审。
三、办理时间
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复审工作即日起开始,各市交通运输局向省公路局报送申请资料的截止时间为4月14日,逾期未向省公路局递交复审资料即视为自动放弃,各市交通运输局接收复审资料的截止时间自行规定。
四、文件要求
申请文件填报格式为《陕西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复审申请表》,文件内容应符合表中相关要求。申请资料一式贰份,胶装,资料封面须加盖申请人公章。(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资料不予受理)
申请资料须真实,省公路局随后将组织抽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的资质复审不能通过,并且一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五、其他事项
为保证我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单位的正常经营活动,原有效期截至2017年4月11日的养护资质证书有效期延长至本次复审结果公布。
联系人:王茜茜 联系电话:88408511
陕西省公路局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