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路局关于公布2016年度普通干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来源:市场监管处
发表日期:2017-07-04 01:21:28
点击量:3612

                                                                                                                   陕公路函 【2017】399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各公路管理局:

2016年度普通干线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已完成。经省交通运输厅授权,评价结果在陕西省公路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已满。现将信用评价结果随文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信用评价结果

普通干线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为定期评价与动态评价。

(一)定期信用评价

本次定期评价周期为201611日至20161231日。

评价范围共涉及12个(区)市交通运输局,78个工程项目,239个合同段,190家施工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是AA5家、A98家、B75家、C11家、D1家。

(二)动态信用评价

重庆川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江西赣东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盛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4家施工企业,依据《陕西省公路局关于重庆川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违规问题处理结果的通报》(陕公路函[2017]46号),信用评价等级直接定为D级,限期自2017122日起一年。

江西省古月工程有限公司依据《陕西省公路局关于江西省古月工程有限公司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违规问题处理结果的通报》(陕公路函[2017]195号),信用评价等级直接定为D级,限期自2017417日起一年。

二、评价结果的应用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相关规定,普通干线公路建设市场招投标时,招标人可以结合项目特点,对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给予加减分奖惩。

(一)AA 级企业

1、资格预审阶段评分加5分。

2、评标阶段,采用合理低价法时,加0.100.20分,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评标时,信誉分值得满分的90%。同一施工企业在本次评价结果应用周期内,最多加分3次。

(二)A 级企业

由招标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参照AA级企业确定是否进行加分,加分数值应低于AA级。同一施工企业在本次评价结果应用周期内,最多加分2次。

(三)B 级企业

资格预审和评标阶段不加分也不减分。

(四)C 级企业

1、资格预审阶段评分减8分。

2、评标阶段,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时,减0.300.50分,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评标时,信誉分值得满分的60%

(五)D 级企业

在评价结果应用周期内,限制进入我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动态评价为D级的企业,限制时限以文件公布为准。

具体加(减)分值和方法由招标人确定,并须在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载明。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在我省普通干线公路建设市场中,施工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仅以普通干线公路建设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二)从即日起对尚未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的普通干线公路改扩建项目,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严格执行本次信用评价结果。

(三)对具有我省2015年度信用评价等级而无2016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施工企业,其2015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延续1年(至2017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发布之日止),延续期加分次数与上一年累计加分次数不得超过相应信用评价等级的加分次数。延续一年后仍无信用评价结果的,按照初次进入我省对待,但不得高于在我省原评价等级的上一等级。对近两期普通干线公路信用评价无记录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B级对待。

(四)初次进入我省普通干线公路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按B级对待。

(五)动态评价为D级的施工企业,有效期满后,在新一期信用评价结果发布之前,按照2016年定期评价结果执行。

(六)资格预审阶段加减分不计次数;评标阶段,同一批次招标中,不论组别、标段及中标个数,均按加减分一次进行统计。

(七)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阶段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加分,如投标人未在其投标文件中递交加分申请,将被视为放弃加分。

(八)评标工作结束后,如投标人在资审或投标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招标人应将投标行为评价结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并录入信用评价系统,同时不良信用信息与评标资料和投诉处理结果资料一同报备省局,否则中标信息不予公示。

(九)为规范信用评价的加分行为,省公路局将建立《普通干线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加分台账》,招标结束后,招标人须将信用加分情况与招标结果同时报送省公路局。

各市交通运输局要进一步规范信用评价工作,严格掌握信用评价尺度,对施工企业信用台账记录常态化,严控各信用等级得分范围,杜绝反复修改上报的现象。各项目法人和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做好2017年信用评价定期上报工作,对于无故拖延,瞒报或不报信用评价结果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省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2016年度普通干线公路施工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

      含   12016年度普通干线公路施工从业单位定期信用评价结果

            22016年度普通干线公路施工从业单位动态信用评价结果

  

                             

  陕西省公路局

                                 2017年6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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