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白泉分公司2018年养护中修工程施工招标现已完成评标工作,省高速集团白泉分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意见,研究确定中标单位如下:
一、安康匝道K203+114泄洪渠维修工程(BQ-2018-TJ01):
投 标 人 名 称 |
预期中标价(元) |
推荐结果 |
陕西高速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 |
1372069.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陕西省安康市兴达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1211024.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渭南市华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415770.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二、桥梁支座维修更换工程(BQ-2018-TJ02):
投 标 人 名 称 |
预期中标价(元) |
推荐结果 |
陕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1365780.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1365813.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榆林市天元路业有限公司 |
1365815.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三、道路标线专项整治工程(BQ-2018-JA01):
陕西高速集团白泉分公司道路标线专项整治工程(BQ-2018-JA01)施工招标已于2018年6月13日完成评标,通过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根据评标委员会意见,陕西省高速建设集团公司白泉分公司对该标段进行重新招标。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中标候选人主要业绩等内容已在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网站(http:// )公布, 公示期7日。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或陕西省公路局提
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投诉信函将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示期内无异议,上述各标段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该标段正式中标人。
招 标 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白泉分公司
监督部门:陕西省公路局 监督电话:029-88408511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监督电话:029-87832082
高速集团白泉分公司纪委监察室 监督电话:0915-352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