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将实施汉中至陕川界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小坝互通立交建设工程,本项目已由《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关于下发汉中至陕川界高速公路小坝互通立交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通知》(陕高速函[2019]33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本项目的招标人为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小坝立交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小坝立交位于G85银昆高速汉中至陕川界段终点附近小坝村,在原汉川高速小坝观景台基础上予以改造建设成汉中方向半互通立交即匝道收费站。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小坝立交建设工程施工,划分为2个标段(HC-X01、HC-X02标段)进行招标,计划2019年11月进场,计划工期7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投资估算4500万元。具体标段划分和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施工 标段 |
起止 桩号 |
路线 里程 (公里) |
主要工程内容 |
HC-X01 |
K357+552.22-K358+177.25 |
0.565 |
路基工程:路基挖土方45271m3,挖石方2088.8m3,挖除旧路面11443m3,抗滑桩459m3。 桥梁工程: 共加宽两处中桥,20m箱梁6片,桩基4根。 路面工程:沥青路面8904m2,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底基层共约22219m2,水泥砼面板6018m3。 交安工程:C30砼护栏16m,波形钢护栏2446m,单柱式交通标志6个,双柱式9个,门架式交通标志1个,单悬式交通标志4个及两处匝道收费站收费岛预埋管线。 绿化工程:开挖并铺设表土2118m3,互通立交植草6630m2, 垂柳109株,毛竹8040株。 房建工程: 287m2宿办用房。 |
HC-X02 |
K357+552.22-K358+177.25 |
0.565 |
机电工程:匝道收费站两处,及广场照明,收费站监控室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下列各项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 资质要求
标段 |
资 质 要 求 |
备注 |
HC-X0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陕西省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独立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要求 |
1、主体工程施工单位: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陕西省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房建工程施工单位: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要求,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主体工程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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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X02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1.2 业绩要求
标段 |
业 绩 要 求 |
备注 |
HC-X01 |
1.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4年(含)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土建工程(养护或类似)施工合同段。 2.房建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4年(含)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累计不少于1000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
独立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同时满足所有业绩要求;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主体工程施工单位须满足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房建工程施工单位须满足房建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
HC-X02 |
2014年(含)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养护或新建)施工合同段,且合同金额累计不少于2000万元。 |
3.1.3 投标人须满足的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示。
3.2 本次招标HC-X01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HC-X02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HC-X01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除满足资格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3.2.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划分为两类,分别为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和房建工程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应为主体工程施工单位。
3.2.5联合体各方一经联合,则与联合体各成员具有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3.2.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3.2.7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递交投标保证金。
3.2.8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2.9招标文件发售结束之后,联合体成员不得增减和更换。
3.3 投标人按标段进行投标。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 HC-X01、HC-X02标段的投标,且允许获得两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保证金:HC-X01标段每个投标人50万元,HC-X02标段每个投标人8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6:30时,在西安市未央区六村堡丰产路57号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授权联合体牵头人持联合体购买招标文件授权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示)、牵头人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电子版)售价1000元,现金发售,售后不退,仅提供收据。
4.3 参加两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招标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11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六路中段与沣惠南路十字西北200米处海升丽呈酒店(详见酒店公告)。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担保(现金或银行保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省公路局网站和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示
招标人将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在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对招标文件关键内容进行公示。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六村堡丰产路57号
邮政编码:710065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9-87832043
邮 箱:410612035@163.com
201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