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阳市公路局长武管理段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312国道长武境内公路沿线违法加水、洗车点进行集中整治和取缔,避免因积水造成路面湿滑引发不安全事故,有效维护道路通行安全。
路警双方以印发宣传资料、送达整改通知书的方式,要求立即停止向过往车辆提供加水、洗车服务,宣传此行为存在的危害及安全隐患,强调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予以取缔,因违法加水洗车引发交通事故的,长武县交警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截至目前,已送达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0处,取缔加水洗车点8处,整治行动仍在持续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