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经收到,对公交车辆实行燃油补贴是中央财政缓解城市公交行业因油价上涨而带来的压力的一项惠民政策。为确保燃油补贴发放的公平公正、准确及时、公开透明,财政部、交通运输部2009年颁布了《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1008号),《办法》对是否及时准确发放到受益对象,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行为均有明确奖惩措施。至于您反映公交企业未将油补发放到你们经营者手中,因为不知你们与公交企业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中对国家燃油补贴有无明确规定,因此我们无法立即给您予以答复。我们已经就您反映的问题向铜川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通报,并针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和督办,同时要求给予铜川公交七路全体经营承包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