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经收悉,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2014年5月,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调整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体制同步做好征稽转岗人员安置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陕交发〔2014〕30号)(以下简称30号文件),文件明确划分了总队、支队、大队、中队等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职责,同时对支队、大队、中队的工作考核和人员考核也作了规定。调整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体制同步做好征稽转岗人员安置工作于2014年6月初正式启动,截至2014年底,新的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体制已基本建立。
2015年,省公路局印发了《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规则》(试行)(陕公路发〔2015〕58号)。路政总队先后制定完善了《路政巡查暂行规定》、《路产登记暂行规定》、《涉路施工许可程序规定》、《路政强制程序规定》等18个业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了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责任,理顺了工作关系,明确了工作程序,保证了路政工作正常开展。12月1日新修订的公路路政法律文书启用,标志着各路政执法支队全面履行路政许可、路政强制等执法工作。
新的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体制自2014年底基本建立后,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相关的制度。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关注,省交通运输厅与省公路局将不断努力推进新的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体制更加顺畅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