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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省交通厅厅长:我2015年11月23日从延安上包茂高速公路到铜川,期间由于在铜川接人儿走错路到(延西新高速)铜川新区收费站下高速,再在铜川新区东边入老包茂高速公路到铜川王益收费站下高速,由于出高速时出口工作人员未提醒我交卡,(20元通行费已在进口交过)当天晚上6点左右我到汉中东出口时由于递错卡而被从铜川算起收费235元,期间我在从西安到洋县龙亭115元已交(当时本打算在洋县龙亭服务区休息一下,由于误入龙亭出口后又进西汉高速),这样汉中东收费站工作人员在我一再解释我西安到龙亭的115元已交过,有发票,我递错卡了,这次失误影视铜川王益收费站人员喂提醒我交卡儿抬杆放我通行造成的后果!希望能给以解决!杜绝差错保障驾驶人的权益!我的缴费票据都在,可以证明当天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