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省交通集团立即调查,并将结果上报省厅。收到调查结果后,省厅又安排厅质监站、厅建设处对调查结果进行了复查。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已经汇总成册。现将调查结果反馈如下:
(一)人员在岗情况:举报材料中提到“2017年9月18日,LJ-2驻地办副高驻何洪强带队……”,火车票订购记录、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表、消费记录等材料表明何洪强在2017年9月18日时赴湖北襄阳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未在工地现场。
(二)工程实体情况:调查组将2017年9月18日对应隧道施工部位已进行破检,未发现举报材料中“5标凤凰镇隧道用厚度不足3mm的薄钢板替代隧道仰拱钢支撑”现象。
2017年9月23日凤凰镇隧道右洞存在2福钢支撑因长度不足而无法用高强螺丝进行连接问题,施工单位采用钢板进行了焊接,此问题与举报情况有相似之处。该问题在LJJ-2高驻办质量大检查及监理验收时均有发现,韩双喜向高驻报告后责令施工单位当天就完成了对该段落钢拱架的更换处理工作,并存有相关影像资料。
(三)人员资质情况:苗进波确为隧道监理工程师,2017年5月底离职之前承担凤凰镇隧道监理任务LJJ-2驻地办在其离职后及时补充了相应资质的监理人员(袁叙兵,监理证书编号JGJ1337991,监理专业: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并履行了相关人员变更手续(柞山建发[2017]261号)。韩双喜持交通部颁发的监理培训证(培证字第26186号),鉴于其不属于合同人员,管理处已对其进行了人员变更批复(柞山建发[2016]175号)。
经过厅质监站核查,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对柞水至山阳高速公路质量问题举报的调查程序严谨,佐证材料详实,调查结果真实有效,柞山高速公路质量举报情况不属实。
对上述调查的相关文件、图片、证据材料等如需要,请致电029-88869002联系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