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8日 星期五
| 中文版 | English | 繁简体 | 无障碍 | 长者模式
详细内容
当前位置: 个人中心 > 详细内容

详细内容

主题:
消防应急车超重车辆是否可以上高速
内容:
消防应急车辆运输超重是否可以在高速通行,是否免费?有没有相应的政策
时间:
2019-01-14 19:00:53
回复单位:
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回复时间:
2019-01-18 15:56:10
回复内容:
现对您提出:“消防应急车辆运输超重是否可以在高速通行,是否免费?有没有相应的政策”的问题回复意见如下: 一、您询问“消防应急车辆运输超重”的提法较为模糊,我们理解应为“超限消防应急车辆”。 二、关于消防应急车辆是否免费通行的问题。按照《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消防救援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工作的通知》(陕交发〔2019〕3号)精神,我省现对悬挂专用号牌的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实行免费通行政策。根据通行费减免范围惯例,享受免费通行的车辆不得超限通行,以免损害路桥设施,危害公共交通安全。 三、关于超限消防应急车辆是否允许通行高速公路、并享受免费政策问题。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62号令)第三条规定,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不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第4.7.2.3款规定,消防车等专用作业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55吨。 综上,只要消防应急车辆总重不超过55吨,不认定其为超限运输车辆,可享受免费通行政策。消防应急车辆总重超过55吨,通行高速应按有规定办理超限证,但对执行应急任务的除外。
满意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