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您好,接到您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谭家公路收费站基本情况
谭家公路收费站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以陕政函〔2008〕21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中公路环线三义村至田市镇段一级公路设站的批复》和陕政函〔2015〕7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中公路环线三义村至田市镇段一级公路谭家收费站收费延期有关问题的批复》文件批准设立的收费站。收费年限为20年,自2008年12月28日至2028年12月27日止。
2012年底,按照《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调整包茂高速黄陵至延安段等22个政府还贷收费公路收费期限的通知》(陕交发〔2012〕80号)和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物价局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取消全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批复》(陕交发〔2012〕81号)文件要求,我省撤销了全部二级公路收费站,文件明确全省10个一级公路收费站按省政府文件规定收费,其中包含谭家公路收费站。
二、车辆减免的问题
谭家公路收费站位于关中公路环线三义村至田市镇段,除《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免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以外,由于公路修建时,征用当地村民原生产生活用道路及土地,因此道路竣工后,为不影响当地村民出行,对收费站所在地群众和单位的生产生活车辆给予了通行费减免或优惠,车辆经收费员查验证件(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三证任意一个即可)核实后给予放行,其他机动车辆都应按照规定缴纳通行费。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