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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减免公路建设单位水利建设基金有关问题
内容: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公路建设的决定》(陕政发〔2011〕50号)“十二五”期间,按照中省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减免涉及公路建设的相关费用,免收建设单位水利建设基金、河道占用费、城市建设配套费、路产占用费,施工期间免收水资源费。现在(陕政发〔2011〕50号)已失效,《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持续推进交通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加大税费优惠支持力度。依据国家政策,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公路建设领域相关收费减免的具体意见,按照收费基金项目管理权限报经省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后执行。想咨询一下现在省上是否有公路建设领域包含减免水利建设基金等相关政策文件支持?
时间:
2019-05-19 09:10:18
回复单位:
厅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9-05-21 15:09:00
回复内容:
你好,具体情况请咨询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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