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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ETC误扣费,解决不了
内容:
5月2日驾驶陕A9N9Z从四川内江至重庆驶出高速时,收费站ETC误扣通行费80余元 本人当即拨打了重庆12122,告知陕西12122才能查询扣费信息,通过后台发送至重庆便可退款。本人拨打陕西12122,说5个工作日后才能查询 5月10日再次拨打12122,12122说需要拨打96166客服查询。本人随后拨打96166,96166说他们只负责查询,不负责信息发送 5月13日本人再次拨打12122,客服人员依然说需通过96166发送消费记录,我告知了96166的态度,12122客服人员说可代我投诉96166,15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 时至今日,毫无音信
时间:
2019-06-03 08:57:31
回复单位:
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回复时间:
2019-06-13 11:50:05
回复内容:
你好,经核实,你使用15991****77的手机号码于5月3日、10日致电12122,反映5月2日劳动节期间驾驶一型客车通行四川省内江收费站至重庆九龙坡收费站时,三秦通卡扣费有误问题。因5月3日、5月10日距离消费时间较短且你提供的三秦通卡号及密码不相符,无法登录三秦通官网核查扣费情况,故12122坐席向你提供陕西电子公司客服电话96166,建议由电子公司通过系统后台查询处理。 5月13日11:05你再次致电12122反映其三秦通卡扣费问题,12122坐席人员按照投诉受理流程于5月15日10:12转至陕西电子公司办理。 陕西电子公司于5月16日确认该车在我省发行时为一型客车,属于免费期间可予免费的车辆;5月17日联系到重庆路方进行核实;5月22日重庆路方回复核实该车确为一型客车;5月24日陕西电子公司通过交通部路网综合业务处理平台(简称“部平台”)发送业务单至重庆,请予处理。6月4日16:10重庆通过部平台回复陕西“可予退费63.05元”,但至6月10日15:30重庆方虽已回复但未做“结案”处理,未做结案处理的记录路网中心不能进行通行数据二次拆分、未拆分的数据不能进行资金处理、也无法进行资金划拨至陕西。需待重庆完成“退费结案”处理后,方可将该记录再次发至四川进行业务处理。重庆和四川均将对应记录处理完毕、费用退至陕西后,才可向用户退费。 此投诉之所以流转时间较长,主要原因是:首先,路方费率下发(无省界)异常导致免费期间扣了费,产生收费争议,争议涉及两个省份;其次,该问题涉及发行方和路方需一致共同认定是否属于免费期间内的免费车辆范围,认定一致后方可进行后续业务;第三,该记录涉及两个路方省份和部路网结算中心共三方数据拆分、跨省部平台投诉转承和业务协调处理;第四,路方未给予最终判定和结果,电子公司和交通服务热线人员均无法向用户进行明确肯定的回复。 经相关协调后,2019年6月10日15:32,陕西电子公司再次催促重庆路方进行业务办结处理,15:35,陕西电子公司联系用户解释延迟回复原因和后续退款流程事宜,并告知目前业务处理流程到达环节和未完成业务事项,你表示理解和认可。陕西交通服务热线工作人员也于此后联系用户进行业务处理跟踪问询,你也表示满意。 2019年6月11日10:00重庆路方完成“结案”处理,发起向我省退费。6月11日11:18我省向四川路方发送业务处理单,四川于6月11日15:45响应我省,拟于6月12日进行业务处理。 特此回复。 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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