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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韩城——黄龙”方向客运班车不准点发车问题
内容:
您好:本人于2019年6约2日乘坐韩城前往黄龙方向客运班车(车牌号为:陕J.52465),车站标明发车时间为12:30,但是12:30车辆驶出车站后,却停留在县城某一路段,司机说14:00才出发。我想质询的问题是:既然标明了发车时间,为什么又要私自滞留长达1.5小时,这样会耽误很多乘客的既定行程,到底是谁的权力允许这样做?当日的值班司机?还是车站?亦或是韩城市运管处默许?还望查明,给老百姓一个解释。
时间:
2019-06-03 09:35:56
回复单位:
韩城市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
2019-06-07 09:54:00
回复内容:
你好,接到你的反馈情况后,我厅立即安排韩城市交通运输局进行落实了解,现就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韩城市稽查人员先后在韩城客运总站调度室、黄龙至韩城班线客车进行调查走访。经查,投诉车辆陕J52465隶属于黄龙县兴龙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韩城客运总站至黄龙客运班线,在韩城客运总站发车时间为每天中午12时30分。2019年6月2日12时30分该车从韩城客运总站准时发车,途经韩城市金城区姚庄坡底暂停一个多小时,经与该车驾驶员盘问,答复停车原因为在等一名早上从薛峰镇坐车进城办事的人。 稽查人员现场教育驾驶员,驾驶员已认识到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并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同时,韩城市交通运输局所属运管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章第六十九条第一项“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的规定,对黄龙县兴龙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处罚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随后,韩城市交通运输局将整个案件调查及处置情况电话答复你本人。 韩城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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